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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管学院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方向)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的要求,工商管理一级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确定考生名单

1. 资格初审

国际经管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负责审核本学院报考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筛选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包括硕博连读考生),形成本学院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提交本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科资格审核组复查审核。该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4月20日报学校研招办,报送材料为《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资格审核结果》。

2. 资格复核

研招办根据《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3. 公布名单

研招办于4月25日在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准考证。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考核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1.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5日,由学校统一组织线下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未过线者,不能参加综合能力面试考核。笔试成绩排名进入各专业(方向)拟录取人数前200%-400%的,可获得面试资格。

2. 综合能力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本次考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由学院确定具体时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应用能力等。具体形式为考生进行科研陈述(10分钟以内)、考官提问、英语能力测试三个环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提交《政审函调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公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诚信评判主要依据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进行,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4. 健康状态申报

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如实填写《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于综合考核前提交到学院。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

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三、录取

1.学院要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2.录取前学院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学院应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健康状态申报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每个研究方向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每位考生由导师组共同进行指导,由学院负责指定导师组的主导师。每位主导师每年度招收博士生不超过一名,当同一个主导师有多名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时,录取综合成绩最高的考生。报考该主导师的其他拟录取考生如有调剂意向,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主导师;如该生不同意推荐,则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将按顺序录取其他考生;优先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

最终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报研招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健康状态筛查未通过者,包括未提交《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和瞒报健康状态者;

4.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学院不得上报未参加本学院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追究招生学院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6.拟录取后,非定向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迁至我校;定向考生须于5月30日前与研招办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逾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四、信息公开及申诉机制

1.信息公开

学院需在网站及时公开招生计划、考试录取实施细则、资格审核结果、参加面试所有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笔试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应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学校拟录取考生总名单由研招办统一于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信息不得修改。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申诉机制

若考生本人对初审、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相应结果通知后的3日内向学院提出复议书面申请,写明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复议理由,考生本人签字,学院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如考生仍有异议,在收到学院回复的3日内,向学校提出复议书面申请书,申请书本人签字后拍照发至btbuyjs@163.com邮箱,邮件名称为“2023年博士招生复议-姓名”。学校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

学院研招办: 010-68984767 阙老师

学校研招办: 010-68987086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 010-68984687

附件: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