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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管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国际经管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北工商研字﹝2021﹞4 号)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梳理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

二、推荐名额

2022年学校分配到国际经管学院2020级、2021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名额1人。

三、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成员为13人,由学院研工组长担任主任,包括学院有关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和研究生代表。

四、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

3.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并且学习成绩优异,绩点不低于3.0;学位论文进展顺利,科研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综合素质优良。学位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中期考核没有不及格科目。

4.在《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的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其中,由国家和学校资助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5.学术型研究生一般要求有一篇在《北京工商大学期刊分级要目》所规定的核心期刊中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本学科论文或一项发明专利或一项被采用的成果要报或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主动参与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发展潜力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具有比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6.申请人按要求参加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20%。

五、属于下列情况者,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1.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2.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

3.因自费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4.有学术不端行为、违背学术道德、违反学校纪律的研究生。

六、初评程序

1.符合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于2022年10月5日9: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jjgxywh@163.com,纸质材料需于2022年10月5日12:00前交至阜成路校区教一楼510办公室。申请提交材料如下:

【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参照模板要求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鉴定表》,需填好导师鉴定意见和班级鉴定意见;《学院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研究生科研成果加分表。

【纸质版】封面目录、所有电子版材料、创新成果(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发明专利授权等)证明材料、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复印件。所有纸质版材料暂提交1份。

2.学院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开展初评,2022年10月5日下午组织学生现场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人,答辩人需准备PPT,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注意事项:创新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学科竞赛获奖,论文需正式发表,只统计D类及以上期刊论文(参见科技处《北京工商大学期刊分级要目》),论文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授权发明专利只统计署名前5且在学生中排序第1的成果;学科竞赛只统计省部级及以上获奖(即A类、B1类、B2类),成果均需注明申报者排序,学科竞赛等级认定参考《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创新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3.学院对初评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疑问或对公示的推荐候选人有异议,可到教一楼510办公室咨询或反映,电话68984467,异议必须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2022年10月11日学院向学校上报推荐名单。

七、评审细则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予以一票否决。测评的最终成绩由测评一、测评二、测评三构成,不同年级的测评权重见下表。其测评公式为:最终测评总成绩=测评一*权重+测评二*权重+测评三*权重。

测评一:学习成绩测评

(总权重:研三学生占35%,研二学生占45%)

注:申请人应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学位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计算学习平均成绩时,只包括研究生期间的学位必修课。

测评二:科研素质测评

(总权重:研三学生占55%,研二学生占45%)

表一 科研成果评定等级

注:科研成果指已发表的论文、已授权的专利。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成果应是在学期间的学术研究成果,且成果所属单位必须为北京工商大学,同一科研成果只能在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中加分。所指学术成果的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即论文署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如果论文署名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该研究生导师,也可以认定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表二 学科竞赛分级加分表

 

换算百分制后得分:

测评三:发展潜力(总权重:10%)

发展潜力从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科研成果(含论文录用证明)、参与课题组、导师推荐等方面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评给出分数。                                      

                                   国际经管学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