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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管学院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金融学专业方向)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依据《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国际经管学院应用经济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组织管理

北京工商大学国际经管学院2023年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金融学、国民经济学两个方向。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国际经管学院成立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和统筹协调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资格审核组

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负责审核本学院报考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筛选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包括硕博连读考生),形成本学院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提交本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科资格审核组复查审核。

(三)面试小组

学院按各专业方向分别成立招生面试小组。为确保公平,各面试小组成员一般包含本方向有考生报考的所有博士生导师。学院可根据招生专业方向情况,进行专业方向间考试小组合并面试。

(四)纪检巡查组

学院博士生招生及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小组的监督。学院党委副书记、组织员、纪检委员等人员组织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及录取期间的纪检工作,应到面试现场巡视检查。

二、招生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国际经管学院2023年应用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拟招生5人。各方向拟招生人数为:金融学3人、国民经济学2人。

如某专业方向出现以下情况,则学院结合《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管理规定(修订)》将其余相关指标分配给本专业方向其他导师或其他专业方向。

(1)某专业方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数量低于本方向拟招生人数。

(2)某专业方向通过学院划定的《经济学》(2501)科目笔试分数线的考生数量低于本方向拟招生人数。

(3)某导师的报考考生均未进入该专业方向的面试名单。

(4)某专业方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数量低于本方向拟招生人数。

(5)某导师的报考考生均未进入该专业方向的拟录取名单。

三、确定“申请—考核”制考生名单

(一)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学校及应用经济学学科“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以报名系统中的报名数据为依据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筛选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形成本学院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提交本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复查审核。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者,须在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供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

(二)学校复核

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及学科“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三)公布名单

学校研招办在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准考证。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三个部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考核均在阜成路校区进行。

(一)笔试

1.时间:2023年5月5日

 

注:考生提前半小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 考生笔试成绩查询。  

(1)考生可于5月6日17点之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bsbm/cjcx/)查询笔试成绩。

(2)笔试成绩复查。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本人可于成绩公布时至2023年5月7日上午9点,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在线提交复查申请。请考生遵守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本人无权查阅答卷,复查仅限于漏判、成绩累计、登分环节,不重新阅卷。笔试成绩复查结果将于5月7日下午邮件回复复查结果,告知复查结果,不给予具体成绩。

3.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国际经管学院实施差额面试,学院统一划定《经济学》(2501)分数线,面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原则上不高于300%。各专业方向依据经济学笔试得分,按本专业方向具体情况和要求,确定本专业方向进入面试的分数线。

报考同一位导师的考生按导师组内排名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同一位导师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超过3人。

4.面试名单公布

在学院网站公布招生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名单。

(二)综合能力面试考核

1.时间:5月7日

2.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面试。

3.组织形式:面试由学院各专业方向招生考试面试小组组织,小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

(1)各专业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设立组长1名。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参与面试工作。面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面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面试结果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学院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面试。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

(2)面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面试小组成员须接受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面试小组面试前须召开会议,确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评分标准、程序,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面试小组成员要配带工作证上岗,注重礼仪规范,尊重考生;不得迟到、早退;面试期间,禁止做与面试无关的事情,小组组长负责面试考场纪律;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成员避免对面试考生回答情况做任何引导性评价。

每个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按时完成面试工作,每场面试工作结束后一小时内将面试成绩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面试形式及成绩核算方法:

(1)考核具体形式:科研陈述(5分钟个人陈述,含2分钟英文陈述)、考官提问,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

(2)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所有评委按照满分100分打分,所有分数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在面试考查时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同时,根据考生提交的《政审函调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诚信评判主要依据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进行,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四)体检

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如实填写《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于4月28日前在文档签字处粘贴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后发送至学院邮箱gjgyzs@163.com,邮件及附件以“报考专业+姓名+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命名。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

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五、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总成绩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按照笔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计算。

综合成绩 = 50% ×(笔试成绩/2)+ 50% × 面试成绩

2.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方向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1)导师应优先录取报考本人的一志愿考生。

(2)如果报考同一导师的多名考生进入了拟录取名单,则导师应录取其中综合考核总成绩最高的考生。报考该导师的其他拟录取考生如有调剂意向,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管理规定(修订)》、各专业方向发展需要,推荐调剂给其他专业方向或导师。如果相关考生不同意推荐,则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将按顺序录取其他考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健康状态筛查未通过者,包括未提交《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和瞒报健康状态者。

4.拟录取后,非定向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迁至我校;定向考生须于5月30日前与研招办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逾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5.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6.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及申诉机制

信息公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tbu.edu.cn及学院网站。

若考生本人对资格审核或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相应结果通知后的3日内向学院提出复议书面申请,写明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复议理由,考生本人签字,学院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如考生仍有异议,在收到学院回复的3日内,可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书面申请书。学校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

学院研招办:010-68984767 阙老师

学校研招办:010-68987086  btbuyjs@163.com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010-68984687

附件: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